165开头的是不是催债电话,165开头的是催收电话吗.

65开头的是不是催债电话,165开头的是催收电话吗."

壹家媒 作者 Aliang 年关将至,很多已经还清贷款的受害者以及他们的亲属好友陆续开始接到各种各样的陌生催债电话,而既然有陌生的催收电话,其存在的问题也会展现出来,在遭到陌生电话恶意骚扰后,受害者要不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还存在较大的争议,因为如果受害者依法投诉涉及到的银行或网贷平台的话,肯定会有一些“软文媒介”借题发挥,将受到侵害的受害者合理投诉,通过起影响力误导成恶意投诉,这也是为什么这几年以来,凡是接到电话的受害者均搞不清楚这些自称为网贷平台委外催收身份的真正原因,也是为什么不管受害者拿出如何的有力的证据,也改变不了网友的想法。

“一些软文媒介的信息发布者背后都牵扯到利益关系,据业内人士表示,只要愿意花钱,基本上所有的文章几乎都可以发布,即使是各大头部新闻网站,只要价格到位,就可以在这些网站上发布信息,但因为价格不同,所以发布的内容也有所限制,意图以此改变网友对于事件真相的想法。”一位河南的受害者向我们表示,他是在2017年在网贷平台借款了3000元,这笔贷款实际到账是2650元,借款周期为14天,还款依旧是3000元,而我一开始不知道借款金额与实际到账金额不符,也没有想到利率会如此的高,所以,在按时偿还完贷款以后,我也不敢再借了。

而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在我还款后的第三个月的一天,我突然接到了很多陌生的催债电话,在这些陌生的催债电话中,对方自称为是受到某网贷平台的委托,对于我逾期的3000元债务进行催收,而且还要求我在下午5点之前把所欠的金额打印他们让我记录的一个银行卡号里,在听到对方在电话中所说的话,我明确的告诉对方,这笔贷款我早已经还清了,你们现在给我打电话说我没有还钱,最起码也得拿出我欠钱的证据吧,最关键的是,你们既然说你们是网贷平台委托的催收人员,是不是也应该向我们提供一下网贷平台委托你们的相关依据,你们给我打电话说,你们是合法催收公司的工作人员,是不是也得提供一下你们所属公司的基本信息呢?

如果这些你们都提供不了,你们凭什么给我打一个催债电话要我还钱,我就得按照你们所说的还钱呢?

我知道你们为什么没有任何身份,只是非法获取了我们的个人隐私信息,给我们打电话的底气也是来自你们使用的是虚拟拨号软件,短信群发软件,还有网贷平台刻意隐藏你们的信息,甚至于还有一些“无良”媒介利用自身影响力颠倒大众的思想观,如果没有这些,你们还能有如此的嚣张底气吗?

最可笑的是,我们经常看到一些有资质的媒体上发布关于“反催收”的文章,但是在这些文章中却都在刻意回避“催收”身份的合法性,也在刻意回避由于这些所谓的“催收”滋生的各种法律问题和社会问题,但他们却没有一家媒体敢公布这些催收人员的身份信息或他们所隶属公司的基本信息,更不敢为这些每天通过虚拟拨号、短信威胁的催收身份信息做任何的担保,只是刻意阐述“反催收”是违法的。

可截止到目前为止,我们经过调查发现,十个受害者其中没有一个受到“反催收”的欺诈,二十个协商成功的受害者虽然已经还完贷款,但是至今依然遭受到所谓“催收”的非法侵害,我们不排除有人在利用债务协商、征信洗白等骗人,但是,这些和受害者每天遭受到的非法侵害来比的话,这些倒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了,因为,大家都知道征信是不可能洗白的,也知道只要方法得当合理协商也是一条法律保护的一条路,但是,如果我们天天遭受到这些身份不明的催收人员侵害的话,我们更加的受不了。

值得关注的是,其实减免债务、优化债务、征信恢复和停息挂账等只不过是一些骗局而已,而这些所谓的骗局对现在连温饱都解决不了的受害者来说,上当的几率是非常的低,但是因为他们欠债的原因,他们遭受到的陌生人的非法催债,伤害是最大的,甚至于有很多年轻人就是因为受不了这些陌生的催债人员恶意催债,才选择走向极端的道路,这一点大家可以从近些年的一些案件中可以了解得到。

一些从事法律职业的业内人士表示,其实,这些媒体所报道的“反催收”不是说没有道理,骗局大家都要积极预防,但是,文章中缺乏对于“反催收”这个概念的解释,最简单的问题是,要想杜绝“反催收”这种违法行为,最简单的方式就是证明这些利用虚拟拨号软件、短信群发软件的陌生人催收的身份,如果就连这个都证明不了的话,那么我们认为这样的文章难逃为“非法讨债组织”洗白的嫌疑。

我们也都知道“反催收”是违法的,但不知道大家想过没有,什么才是催收呢?催收要具备什么样的资质,在催收过程中是否要提供身份信息、欠债的证据、所属公司基本信息呢?这都是大家想问的问题,而这些媒体却一个都解决不了。

就拿河南这位网友的债务来说,他的债务本身就存在问题,因为他的债务中的电子合同是网贷平台先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预先在本金中扣除了利息和砍头息,而在扣除之后,这位网友本来是可以依法按照实际到账的金额加法定利率偿还贷款的,但因为他受不了这些陌生的催收人员恶意侵害,所以他还是按照借款的金额还款。

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就算他还清了这笔贷款又能怎么样,还是会有陌生的催债人员在他还清贷款后继续“敲诈”他,因为到这个时候,这家网贷平台已经把他的债务信息以及个人隐私打包出售了,而催他的并非是网贷平台,而是一些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到这位网友的个人隐私信息后,进行恶意催收的,因为这位还款有还款的凭证,就是他还款的记录,所以,这些利用虚拟拨号软件给他打电话的人不一定是催收,还有可能是“涉黑”的非法讨债组织。

也就是基于这些原因的存在,就算受害者投诉这些侵害他们的陌生催收,这也是他们的合法权益,而不是投诉就是“反催收”,因为没有任何一条法律可以维护“催收非法债务罪”的犯罪分子,因此而看,受害者在遭受到侵害后,投诉只是一个解决问题的方式,而并非是他们所说的恶意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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