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迁之喜邀请函,乔迁之喜邀请函怎么写?

 6、连环杀人不偿命 魏征劝回李世民

  还是因为那个疯癫和尚法雅的谣言,足足让裴寂吃不了兜着走,拿着钝刀抹脖子,杀不死也痛得要命。
  真是不怕狼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经过几个月的发酵,裴寂似乎觉得能够安全着陆了,没想到真的没想到,有一个无事找抽型的人在裴寂背后捅了一刀。
  此人叫信行,也是个和尚,人称三阶法师,活脱脱的一个网络大V,经过转发法雅的微博再附上一个评论:“我遇见老裴的家童,悄悄说了一句话,你家的主人有九五之尊的相貌,你知道吗?你意外吗?你兴奋吗?”
  家童老老实实一五一十地把信行所有的话说给裴寂听,只见他惊得说不出话来。
  “这不是无中生有的现实版吗,怎么就给自己碰上了,这可是杀一万次头都不足为过的造反秘术和口号,我能担当得起吗?”裴寂立马冷静下来,想法子瞒报,希望没人再扩散谣言,他想到的第一个办法是让和尚信行闭上臭嘴。
  然而,让人闭上臭嘴的方法千万种,给吃的,送喝的,泡妞的,递钱的,不一而足,应有尽有,分分钟可以让人苦脸变笑脸,笑脸变成不要脸。

乔迁之喜邀请函,乔迁之喜邀请函怎么写?


  可是,裴寂的方法干净利落——死人才是谣言的休止符。
  大人物一放话,小人物双腿跑开叉,信行无疑是死在裴寂的手下,可是知道此事的人不止信行一个人,还有家童和亲信恭命
  铲平一块地,先从小草开始,于是家童自然成了裴寂眼中的小草,去做掉家童的是恭命,可是家童不但没死,反而远走他乡了。
  毫无疑问,是恭命自作主张放走了家童,让他捡了一条命。
  因为,裴寂大开杀戒的时候,恭命想到家童可能是自己的救命稻草,裴寂接下来要玩的把戏就是卸磨杀驴这一招,他可不想当一只叫门的兔子,送上门的肉。
  心中要有小九九,困难时候才能救自己一命,不胜七级浮屠也能阿弥陀佛了。
  恭命有此想法,是因为他还有一个原因:贪。
  贪,佛教中的三毒之一。
  而恭命的名字实在是太名副其实了,恭敬不如从命也,谁叫裴寂把所有的家当都归他管辖?这不是典型的抱着钉耙亲口嘴吗?
  据说,恭命经手的钱财已经上千万,而自己是不是捞一把,提成百分之一,纵然是几十上百万的钱财,要命的是这些钱都流到外面的青楼和赌馆里了。
  不赌不知运气好,不玩不知身体好,恭命已经玩到了欠嫖资的地步,所以放走裴寂的家童也是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做出选择,他始终坚信,家童将来会是控告裴寂杀害和尚信行的关键证人。
  老虎披蓑衣,它终归不是人,恭命表面上一直对裴寂恭恭敬敬,但是他贪污之事终究浮出水面,显然最生气的当属裴寂。
  贼都有反侦查能力,何况是家贼,恭命早已预料到裴寂要拿下他的人头,于是跑到长安,干了一件先下手为强的事儿。
  李世民上早朝的时候,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他就是裴寂的老管家恭命。
  他来干啥来了?恭命是来告状的,当然裴寂还没有驻京办的机构和截访的干部,因此恭命是一路绿灯,畅通无阻地来到长安。
  此件事情未曝光之前,唯有裴寂和恭命俩人心照不宣,恭命是偷吃的猫儿,记吃不记打,而裴寂觉得此事是裤裆里拉屎,不好声张,搞不好会惹祸上身的。
  可是,裴寂想错了。
  恭命跟李世民说:“裴寂家刚刚有人说他有天命之像,那还不是跟您抢饭碗的吗?”
  李世民自然是忍无可忍,无需再忍,只见他鼻孔上翘,圆眼变成三角眼,怒道:“裴寂,你就是癞蛤蟆不长毛,天生的种,在长安,我都放了你一马,你倒好回到自己家乡,就开始明目张胆了。”
  办事效率高是皇帝们的惯性,尤其是人家要拉队伍与之对抗的时候,到了互相取人性命的关键时刻,皇帝们是最敏感的,李世民也不例外。
  李世民没有经过提审,就直接宣布了裴寂的犯罪事实:“寂有死罪者四:位为三公而与妖人法雅亲密,罪一也;事发之后,乃负气称怒,称国家有天下,是我所谋,罪二也;妖人言其有天分,匿而不奏,罪三也;阴行杀戮以灭口,罪四也。我杀之非无辞。议者多言流配,朕其从众乎。”
  细细分析,李世民所说的四大罪状,实则是同一件事,与谣言有关,只是为了增加震慑效果和证据事实,列了个一二三四全都坏事而已。
  皇帝的话不是儿戏,裴寂应该是人头落地,这是李世民最想看到的结果,但是一群大臣,哭着叫着,说什么裴寂没有造反的行动,按照法律,裴寂不应该被砍头,意思意思地惩罚一下,别让他享受各种待遇了,断了生活费,也就断了造反的动力。
  李世民大笔一挥:“好吧,我给你一个养老待遇,发配边疆。”
  于是,裴寂远离长安,到了南方边疆的静州——广西梧州市。
  弄走了裴寂,李世民把工作重点放在自己老爹李渊身上。
  太上皇李渊已经不再掌权,成了秋后的瓜棚,空架子一个,为什么李世民还是要多多问候和关照这位老爹?
  原来,李世民老爹还住在太极宫里,在群臣和外人看来,子承父业,应该是老大死了,位置已空缺,然后名正言顺入主太极宫,这才是皇帝的象征和权威。
  可是,老爹李渊就是不挪窝,死皮烂脸地住在太极宫。
  要是采取霸王硬上弓的手段,一向精明的李世民可不敢,因为李世民不想落得弑父的骂名。
  于是,李世民想出了一计。
  此计的精髓是两个凡是:凡是老爹李渊做过的事都要否定,凡是李渊做掉的人都要平反。
  首先,李世民为之平反的人是刘文静,他的死和李渊有莫大的关系,可以说这是冤假错案,要追究当年的责任人,还要给予国家赔偿,因此刘文静的子孙们得到了一笔补偿:继承刘文静的俸禄。
  这无疑是甩了李渊一个大嘴巴,你就是糨糊脑袋。
  第二件事,李渊时代还俗的和尚尼姑必须回寺里吃斋念佛。
  如此种种,每条政令都和李渊对着干,凡是李渊反对的李世民就会支持。
  一切顺其自然,一切顺其皇意,一切按照计划进行。
  让你主动搬离,没有比全部推翻旧规矩要给力得多,搬离就是最终目的,入住就是伟大胜利。
  李世民观察了几天,李渊终于坐不住,再晚搬家几个时辰,坛坛罐罐被砸坏不说,恐怕脑袋搬家都不知道,谁脑残谁就去招惹发怒的老虎。
  李渊开始收拾东西,走进了为他准备的看守所:大安宫。
  大安宫,实则弘义宫,原是李世民的秦王府,经过翻修一新,就是李渊的新家了。
  于是,李渊乔迁的请柬上写了如下几行字:
  弘义宫有山林胜景,雅好之……乃徙居之。欢迎尔等全福光临。
  落款:李渊。
  咋一看,这是李世民命人炮制的一出闹剧,哪里有李渊自个儿主动搬迁的痕迹,只不过为了刻意显示李世民以文治国的儒家思想而已。
  贞观三年,李世民实现了入主太极宫的梦想,堵住了悠悠之口,而李渊也受到了煎熬,在大安宫住了六年也白眼一翻两腿一蹬见阎王去了。
  对于李渊的去世,李世民丝毫未有悲痛之情,这也难怪,谁让你在李世民未得势之前那么如同心理变态一般折磨他。
  李渊未被软禁之前,是个喜欢运动的皇帝,不是去钓鱼就是逛花园,总之是闲不住的,但是人一停了下来,全身活跃的细胞就会进入休眠,有了反作用,因而活了六年也是情理之中。
  应该说,这是政治战胜了亲情的案列。
  可是,有一个人却能令李世民产生撕心裂肺的举动。
  此人就是长孙皇后
  李世民的朋友是斗鸡爱好者,每到自己的鸡斗得遍体鳞伤的时候,李世民总是把鸡抱在怀里,用体温暖和斗鸡,为它恢复体力,才能在下一轮的比赛中获得好名次,但是李世民得老爹李渊生病了,看都不看一眼,人家说李世民是白眼狼,他却毫不在乎。
  看到此处,可想而知李世民的做法的确是不近人情了。
  李世民和他的朋友就是麻脸媳妇拜见上嘴婆,彼此一样。因为李世民的第一任老婆长孙皇后病故,而丧葬地也是高规格的地方。
  而这也是炎热的季节,李世民不得不和其他女人滚床单了,万分悲恸的情况下,要和不喜欢的人绑在一起,简直就是炸油条。
  人死不能复生,为了表达自己的思恋之情,命人建了一座望妻观景台,面朝长孙皇后的坟地——昭陵
  可是,天天来此地远眺,那可就有点儿过分了,大臣们还得等着你润下肺开个会,缔造盛世帝国才走了万里长征的第一步。
  谁能够把李世民的心绪拉回到朝堂之上呢?有一个人自告奋勇地说:“我去,我去。”
  大家定睛一看,原来是魏征。
  所谓家庭和不和,看看媳妇和公婆,但是李世民却和自己的父亲两个大男人弄了个超级大冷战
  此时此刻,李世民把自己的老爹弄成了二手的皇帝,太上皇的日子实际上就是囚犯的生活,换了谁谁也接受不了。
  因此,谁能够上前去缓解李世民对李渊的仇视,劝回留恋长孙皇后的李世民,这副重担落在了魏征的肩上。
  可是,走路好看是需要舞步的优美,说话好听是需要艺术的技巧,魏征得动一下小脑筋。
  又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李世民照例登上了瞭望长孙皇后陵墓的平台,魏征左顾右盼,然后说:“陛下,我什么都看不到了。”
  李世民不客气地说:“莫非老魏你晚上加班太多,眼花缭乱了?”
  随后,李世民再次命令魏征认真看看,魏征站在身旁,微有歉意地说:“陛下,我要看的是高祖皇帝的陵墓,恕在下眼拙,现在还是看不出来。”
  李世民愠怒道:“你这是在跟我打哈哈,我要你看我老婆的坟墓,多气派,高大上。”
  魏征不依不饶地说:“可是你天天如此挂念长孙皇后,那你老爹就不是你老爹了,人都死了应该得到同等对待,才是公平的表现。说句不好听的,要伴侣还不如养条狗。”
  李世民气得是吹胡子瞪眼,简直是大大的不敬,但是转念一想魏征是不怕死敢说真话的主儿,杀了他等于是自己输了理,以后还当啥鸟千古明君,杀忠臣是大大的掉分。
  李世民命人拆了瞭望台,终于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了对奏折的批阅。

创业项目群,学习操作 18个小项目,添加 微信:jjs406  备注:小项目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24072740@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mjzwang.com/17547.html